发布时间:2016.07.06 浏览量:1624次
合肥一六八中学2016年
“高校暑期夏令营”推荐实施方案
合肥一六八中学秉承“立足于升学预备教育,着眼于学生终身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严、实、精、细”的工作原则,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培养了一大批素质全面、特长突出的优秀学生,近年来,在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学生社会实践等多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每年均有多名学生考入全国一流高校。鉴于优异的办学质量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获得多所高校“暑期学校”推荐名额。
为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现制定“2016年高校暑期夏令营”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阮厚广
副组长:吴菊文 李善信 许有科 王银堂 杨会谦 陈忠好
成 员:许 静 陆 勇 洪丽 徐峰 赵一红 陆广武
二、推荐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自愿与择优相结合的原则;
3、全面性、发展性、导向性的原则;
4、民主性、可操作性的原则。
三、推荐基本条件
被推荐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款:
1、在籍在读的2017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全面,在高中阶段曾获校级及以上层次综合表彰(综合表彰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十佳学生、校园之星等)
3、在我校高中就读期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没有考试作弊现象、未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过处分。
四、实施程序
1、公布方案
学校范围内广泛宣传,做好方案、指标公示,做好学生动员工作,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2、确定名单
高二上期中、高二上期末、高二下期中(理科按语数英物化生六科计,文科按语数英政史地六科计,其中语数英按满分150分,物理按120分折合,化生政史地按满分100分计算)分别占25%、35%、40%的权重折合后计算总分并排序,如遇因竞赛等原因办理请假手续未参加某次考试者,按权重折合。在符合本方案第三条的基础上,分别依据理科、文科的成绩排序逐一征求本人及家长的意见,确定意向,并要求出具本人及家长的书面确认书。如出现不符合条件或学生、家长不愿参加的情况,则依成绩递补。
3、公示
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接受各方监督。若有异议,交推荐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后予以年级内公开答复。公示期内无异议者,作为最终推荐对象。
4、推荐
获推荐的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教务处的安排下完成相关的报名程序。
五、被推荐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1、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必须承诺按推荐学校的相关要求完成报名等相关程序,不得出现延误,不得因出国、参加其他高校夏令营、参加其他高校自主招生等情况而导致指标流失,确保我校校荐名额的使用。
2、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定书面诚信承诺书,承诺按照推荐学校的要求参加相关的活动,确保在推荐大学夏令营学习期间表现良好,维护我校的良好声誉。
3、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不再享受本届除本项推荐外的其他的类似推荐政策(不含自主招生推荐和保送政策)。
4、如获得相关加分政策,则在后续自主招生等工作中不得改换其他大学。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合肥一六八中学。
合肥一六八中学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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