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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迎国庆教职工歌唱比赛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03 浏览量:1768次

各部门工会:

为迎接祖国62华诞,丰富我校教职工文体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在紧张繁忙的工作之余愉悦身心,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经校工会研究,决定举办迎国庆教职工歌唱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比赛时间

2011年9月29日下午6点整开始

二、  比赛地点

一楼报告厅

三、  参赛形式

每个工会小组必须参加3人以上人数,演唱方法不限,如:美声、民族、通俗、流行;演唱形式不限,如独唱、对唱、小合唱。

四、  曲目要求

参赛曲目以歌颂祖国、颂扬美好生活为主。

五、报名方式

以部门工会小组为单位,每个小组推荐3人以上,并于9月26日下午4:00前将报名表交校工会办公室。

六、奖项设置

 个人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七、  工作要求

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加。

校工会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联 系 人:乐雅萍     联系电话:2327169

 

附件1:

教职工歌唱比赛评分细则

1.   能准确把握歌曲的旋律,音准正确,在唱歌过程中不跑调、离调(20分)。

2.   正确把握歌曲节奏,不拖节,不抢拍。乐感好(20分)。

3.   吐字清楚,字正腔圆;气息流畅,音色统一(20分)。

4.   演绎歌曲时感情充沛,能展现歌曲意境。精神饱满、仪态大方,表演流畅自然、表现力强,情感表达恰到好处,有感染力,歌曲演唱完整(20分)。

5.   参赛曲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体现时代风貌(10分)。

6.   台风大方,着装得体(10分)。

评委打分使用百分制,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所得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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