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03 浏览量:1768次
各部门工会:
为迎接祖国62华诞,丰富我校教职工文体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在紧张繁忙的工作之余愉悦身心,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经校工会研究,决定举办迎国庆教职工歌唱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比赛时间
2011年9月29日下午6点整开始
二、 比赛地点
一楼报告厅
三、 参赛形式
每个工会小组必须参加3人以上人数,演唱方法不限,如:美声、民族、通俗、流行;演唱形式不限,如独唱、对唱、小合唱。
四、 曲目要求
参赛曲目以歌颂祖国、颂扬美好生活为主。
五、报名方式
以部门工会小组为单位,每个小组推荐3人以上,并于9月26日下午4:00前将报名表交校工会办公室。
六、奖项设置
个人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七、 工作要求
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加。
校工会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联 系 人:乐雅萍 联系电话:2327169
附件1:
教职工歌唱比赛评分细则
1. 能准确把握歌曲的旋律,音准正确,在唱歌过程中不跑调、离调(20分)。
2. 正确把握歌曲节奏,不拖节,不抢拍。乐感好(20分)。
3. 吐字清楚,字正腔圆;气息流畅,音色统一(20分)。
4. 演绎歌曲时感情充沛,能展现歌曲意境。精神饱满、仪态大方,表演流畅自然、表现力强,情感表达恰到好处,有感染力,歌曲演唱完整(20分)。
5. 参赛曲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体现时代风貌(10分)。
6. 台风大方,着装得体(10分)。
评委打分使用百分制,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所得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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