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5.20 浏览量:2282次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
化学药品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各年级管理委员会: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预防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危害社会,避免实验室中易燃,易氧化,剧毒等化学药品给校园造成安全隐患,根据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合肥市教育局教仪【2008】241号文件及开发区公安部门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阮厚广
副组长:唐 华 李善信
成 员:崔自勤 吴 勇 刘五七 郭秀莲
二、管理措施
1、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严格遵守“六双”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购买、双人运输、双人保管、双锁、双人使用),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严格危险化学药品的验收、登记和保管制度。各类危险化学药品到达学校后由后勤保障部、实验室主管、化学实验教师共同对药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建帐,严格核对和检验药品的名称、货源、规格、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产品合格证,以及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经检验合格后并经后勤保障部、实验室主管、化学实验教师签字后方可入库,并交由化学实验教师专人、专锁保管。学校实验室和后勤保障部要建立明细帐和总账,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合理存放危险化学药品。实验室危险品存放在学校实验楼负一楼,要定期排风;存放处要设置明显标志,禁止火源和任何闲杂人员等入内;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应存放在顶部有通风口的铁柜内,并加锁;剧毒药品应放在专门的毒品柜内,加双锁;强氧化性和强还原性药品不能把混放在一个药品柜内,以免发生燃烧、爆炸或放出有毒气体事故;易燃品要与易爆品、氧化剂远离;毒害品要与酸性腐蚀品远离;酸性腐蚀品要与碱性腐蚀品远离;存放药品的药品柜应避免阳光直晒,远离热源;对学校配备的灭火器、温度计、窗帘、湿度计和通风设备要定期检查,适时更换。
4、严格危险化学药品取用手续和使用管理。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领用,要严格做好使用和回收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化学药品使用登记表》,做好使用记录,剩余药品要按规定退回。登记中应注明药品的名称、数量、用途及使用人。保管人每月底应对实验室的危险化学药品的存量做一次盘点,并做好登记,盘点结果要及时向分管校长、教育教学部和后勤保障部汇报。各类危险品登记资料每年应装订成册,保存备查,保存期为两年。药品取用时要严格按照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和危险药品的使用规则相关要求进行操作,一旦发生伤害事故,严格按照实验室一般性伤害的应急措施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5、加强对危险化学药品存放期间的检查。实验室要对危险化学药品要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炎夏、寒冬等特殊季节要加大检查密度,以防燃烧、爆炸、挥发、泄露等事故发生。检查内容:账物是否相符;有无混放情况;包装是否破损,封口是否严密,稳定剂的量是否符合要求;标签有无脱落,试剂是否变质;存放处的温度、湿度、通风、遮光、灭火设备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6、严格危险化学药品的销毁手续。对失效、过期及停止使用的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处理由实验室提出、学校申请,经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上交当地公安部门或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销毁。销毁时应根据危险化学药品的化学特性,采取稀释、中和、焚烧、深埋等合理方式处理,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销毁药品要做好登记,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保存期为两年。
7、切实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危险化学品一律不外借,以防止学校危险化学药品流入社会,造成危害。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危险化学药品流出学校。一旦发现危险化学药品有丢失、被盗、误用现象,学校危险品管理员立即向校长和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协助公安部门追查,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改。若因管理问题而造成学校危险化学品外借、丢失、误用、被盗或出现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或上报,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学校将定期对实验教师和相关人员进行有关危险化学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及应急知识培训学习,学习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和规定,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有效地组织开展我校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各班主任、相关授课教师和实验员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危险化学药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和对学生的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和学生操作不当造成人身伤害。
全体师生要进一步提高对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和使用安全的防患意识,学校教育教学部要切实加强对实验室的管理,并采取一切措施,杜绝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附件1:我校实验室涉及到的危险化学药品分类
二OO九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我校实验室涉及到的危险化学药品分类
易燃品:
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乙醚,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无水乙醇,
工业酒精,二甲苯,原油,煤油,红(赤)磷,硫粉,镁条,铝粉,黄(白)磷,钾,钠,碳化钙(电石)
氧化剂:
过氧化钠,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铵,硝酸钾,硝酸钠,重铬酸钾,硝酸汞,硝酸银,硝酸铜
毒害品:
二氯化钡,氢氧化钡,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铅,水银
腐蚀品:
硝酸,硫酸,盐酸,过氧化氢,溴,三氯化铝,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苯酚,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氨水,氧化钙(生石灰),硫化钠,氢氧化钙(熟石灰),碱石灰,甲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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