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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楼安全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09.05.20 浏览量:2002次

 

实验楼安全管理细则

    在学校教育教学部的领导下,实验楼安全管理工作具体由实验室主管负责,具体做法如下:

    1、实验楼在非正常上班时间无教学活动情况下实行封闭,确保实验楼安全。

    2、实验楼实行值日制度。每天有专人值日,负责检查水、电、门、窗及开、关门;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等并做值班记录。

    3、狠抓危险品的管理。所有涉及化学、生物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全部由专职人员负责,储藏在地下室危险品室,实行双锁保管,所有领用均实行登记审批制度。

    4、所有贵重仪器(固定资产)的借用和管理均由主管直接负责,以免损坏和丢失。

    5、微机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均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并安装摄像头,确保安全。

    6、实验楼每层均安装灭火器,以备急用。

    7、各专业实验室按照市局要求均安装《实验室守则》、《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安全防护守则》,确保学生实验课安全。

    8、实验后的废液、废渣均倒入废液缸,按照环保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所有学生实验,教师及实验员认真宣讲实验注意事项,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实验室要求各科实验员写出每个实验的注意事项与任课教师交流,确保学生实验课安全。

    10、各实验员定期检查实验楼各种安全防范设施,确保其正常、有效、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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