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2.23 浏览量:858次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学校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落实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实施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通知》(合教[2010]199号)、市公安局、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工作的通知》(合公通[2011]62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教育系统“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教[2011]242)号及省教育厅、省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皖教思政[2011]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组:
组 长:阮厚广
副组长:李善信、许有科、王银堂
组 员:各年级、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部):
组长:王银堂(兼)
组员:各年级部门负责人、全体班主任、生活教师等
工作组的职能:
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学校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2、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使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处室和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制定《合肥一六八中学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
4、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
5、开展常用灭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险情,按《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和救援。
8、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协助调查灾害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职责:
各年级、部门负责人是该年级、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后勤保障部:
(1)负责建立健全校园消防安全台账。
(2)负责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学校各部门、年级教室(含功能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教师集体宿舍、食堂等违禁电器(界定依据附后)突击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3)负责督促学校专(兼)职消防员对全校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4)负责指导生活教师加强对宿舍夜间的巡查工作,并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每晚巡查不少于2次,以避免学生用电不慎引发火灾。
(5)负责医务室的消防安全。对医疗器械实施高压消毒时,医务人员不得离开。
(6)负责督促水电工对管道、电线和用电设备、消防用水水压和学校的避雷系统的常规检查工作,做到日查和月查相结合,及时排除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
(7)负责督查食堂和餐厅的消防安全。督促餐厅经理指定专人定期清洗灶间及烟道,预防油污积存灶间和烟道而引发火灾。同时,做好用电、用气的每日巡查工作,杜绝漏气、漏电现象发生,建立健全安全台帐。
(8)负责锅炉房及相关设备的消防安全。督促从业人员按规范操作,及时排除锅炉和燃气管道,造热管道安全隐患;发现跑、漏现象及时汇报、及时维修。
(9)负责安排安保人员对校园安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谁值班、谁负责。白班巡逻人员主要对校园内的重要部位进行每日防火巡查(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艺术中心、行政楼、生活区等区域),做到每小时巡查一次;夜班巡逻人员实行分块管理,包干到人,每10-20分钟巡查一周(不留死角),确保校园消防安全无事故。
(10)负责督促绿化养护单位及时清运因绿化养护产生的草屑、树枝、树叶,严禁在校园内堆放
政教处:
(1)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负责协助后勤部门组织年级、各行政处室内部的安全检查、自查、互查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等工作。
(3)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违禁品和违禁电器的清剿工作。
(4)负责指导各年级每周召开消防安全主题班会。
教务处:
(1)负责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督促实验教师规范使用和存放化学试剂、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做到一日一查,三日彻查。
(2)负责图书馆消防安全。督促图书管理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严禁任何人在图书馆、阅览室内吸烟,一经发现立即制止。不听劝阻者,报请学校处理。
校办:
(1)负责校车安全。督促车辆驾驶人员对车辆进行正常年检、年测、定期保养,坚持对驾乘车辆的每日检查制度,做好车辆的方向系统、刹车系统、传动系统、轮胎气压出车前的常规检查工作。
(2)负责协调学校消防安全各级责任人,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存档备案。
年级部:
(1)负责对本年级部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负责督促教学区楼层值班老师注意巡查所在楼层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如:应急灯、干粉灭火器、消防水枪、水袋等,以便及时向后勤部门报告。
(3)负责督促生活老师,按学校规定做好本级部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夜查工作。
(4)负责配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好本年级消防安全逃生演练。
班主任:
(1)负责指定一名学生干部专门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
(2)负责定期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负责按规定线路组织和指导本班学生,参与消防安全逃生演练,并确保演练过程规范、快捷、有序、安全。
三、其他规定
1、校园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乱丢、乱扔烟头。各年级、各部门负责人要特别提醒吸烟人员,每天下班前认真检查烟灰、烟具,若有火种,一定要用水浇灭。
2、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警、火灾。
3、学校发生火警、火灾,相关人员必须按通知迅速赶到现场,启动应急预案。不按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者,按学校和上级相关规定处理;若触犯法律法规交由司法机关处罚。
附:消防安全隐患的界定
1、无继电保护的电水壶;
2、功率大于1000W的电器;
3、无3c认证的家电;
4、充电的矿灯、应急灯;
5、所有的电炉、热得快,点燃的蜡烛、蚊香,电水袋、电吹风、电热毯、电动夹直板、烘鞋器、打火机和火柴等;
6、非工作需要使用明火,在教学区、生活区吸咽、乱扔烟头;
7、在校园内私拉、私接电线,私自使用多功能插座;
8、擅自挪动、恶意拉动消防设施设备;
9、私自改变消防通道用途。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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