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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六八中学2012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10.29 浏览量:762次

合肥一六八中学秉承“立足于升学预备教育,着眼于学生终身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严、实、精、细”的工作原则,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新课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了一大批素质全面、特长突出的优秀学生。近年来,学校在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学生社会实践等多方面均取得优异成绩。鉴于优异的办学质量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获得了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资质。

为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现根据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合肥一六八中学“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领导小组与评审委员会。

1、合肥一六八中学“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领导小组

组  长:阮厚广

副组长:李善信    许有科    王银堂

成  员:陈忠好    翟荣宝    陆  勇    吴  勇    韩远兵    杨会谦    许  静    张书祥    吴孔泉   苏  建   

2、合肥一六八中学“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评审委员会的产生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员在开展评审工作之时公布。

第二条  推荐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自愿与择优相结合的原则。

3、全面性、发展性、导向性的原则。

4、民主性、可操作性的原则。

第三条  推荐基本条件

被推荐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4款条件,且没有第5款所列情形。

1、在籍在读的2012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2、成绩优异: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居全年级前5%,具体为文科前13名、理科前30名。

成绩排名办法:高二阶段期中、期末四次考试总成绩占50%(其中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总成绩占10%,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占30%,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总成绩占20%,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占40%);高三阶段两次段考占50%(其中高三第一次段考总成绩占40%,高三第二次段考总成绩占60%。)。如果某位学生经学校同意,因参加学科竞赛、北大夏令营活动缺考某次考试,则将参加的其他几次考试按比例折算后计算最后总分。比如,某位学生缺考高三第二次段考,则将该生前几次成绩按上述方法累计后的总分再乘以七分之十作为该生最后总分。

3、综合素质全面,志向远大明确,在高中阶段曾获校级及以上层次综合表彰(综合表彰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十佳学生、校园之星等)。

4、特长突出,具备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社会责任感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类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奖励(含省级);

(2)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其他比赛中获得个人单项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3)高中阶段在有正式刊号的刊物发表过作品或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征文比赛等活动中获奖;

(4)在学生会、学生社团或班委会中担任主要职务或主要成员,工作表现突出;或参加志愿者等公益活动,表现积极。

 5、在我校高中就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推荐:

不孝敬父母;不关心他人,从未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不良诚信记录;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条、实施程序

1、制定并公布方案

方案草稿应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方案确定后应在校范围内广泛宣传,做好学生动员工作,并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开推荐方案,接受监督。

2、接受申报

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不少于500字的自荐函(阐述本人高中阶段学习情况、综合素质情况及个人特长);相关的实证材料、获奖证书(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家长推荐函;班主任推荐函。

3、面试

申请人向评审委员会进行5分钟的陈述展示,并进行答辩。

4、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测试科目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

5、综合评议

评审委员会审查综合素质材料,并按照北大招办的相关要求、学校制定的实施方案及相关细则评定等级并赋分。

6、审核确定

对提交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依据本方案第六条赋分办法将各项分值累加,依据总分高低确定总分最高者为推荐学生。如果总分相同,则按第六条第3款成绩排序;如果按第六条第3款成绩排序仍然相同,则按第六条第2款成绩排序;如按第六条第2款排序成绩仍然相同,则再按第六条第4款成绩排序。

7、公示

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及校内公告栏进行一周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若有异议,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议,复议后予以公开答复。公示期内无异议者,作为最终推荐对象。

8、校长推荐

获推荐的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在北大招生网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报名表》,并附相关报名材料,经校长实名签字盖章同意后,提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五条  被推荐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1、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按北京大学的相关要求参加北京大学的资格审查及面试,在2012年高考录取中,享受北京大学确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2、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并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按照北京大学要求和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相关的面试、高考,同时在2012年高校录取中,一旦符合北京大学录取条件,必须把北京大学作为高考首选志愿,不得改报其他高校或被其他高校录取。

3、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不再享受2012年除本项推荐外的其他自主招生推荐政策和保送政策。

第六条  赋分办法

采用100分制赋分办法。各考核项目赋分如下:

1、面试  

满分10分。依据面试细则及个人表现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赋分;

2、综合素质  

满分15分。学生提供“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实证材料,评审委员会根据《合肥一六八中学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A(优秀)等级实证材料标准细目表》(依据《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某项符合A(优秀)等级实证材料要求的即认可该项为A(优秀)等级,其余则自动认定为B(合格)等级。A(优秀)、B(合格)两个等级分别赋2.5分、2分。

3、学习成绩  

满分52.5分。按第三条第2款合计的总分进行排名赋分(文理科分别排名)。第一名52.5分,第二名51.5分,第三名50.5分……以此类推,每降一名降1分。

4、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满分22.5分。按第四条第4款测试的成绩进行排名赋分(文理科分别排名)。第一名22.5分,第二名22分,第三名21.5分……以此类推,每降一名降0.5分。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合肥一六八中学‘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领导小组”。

合肥一六八中学

2011年10月28日

 


附:合肥一六八中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内        容

负责部门

10月14日—18日

草拟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教务处

10月19日

召开教师座谈会,征求意见

教务处

10月20日

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征求意见

教务处

10月21日

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意见

教务处

10月27日

召开“校长实名推荐”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方案

校长室

10月28日

召开高三年级班主任会议

校长室

校园网公布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

年级内公布年级成绩排名文科前13、理科前30名单

教务处

召开入围学生会议,报名动员

教务处

11月2、3、4日

学生自愿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高三年级部

11月9日

面试;评审委员会审核材料

领导小组

11月10日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评审委员会

11月11日

评审委员会会议,确定推荐名单

领导小组

11月12日

推荐学生名单公示

领导小组

11月19日

学校信息报送北大

教务处

11月26日前

学生向北大报名;邮寄相关材料

高三年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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