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2.18 浏览量:860次
各市属学校,市区各民办高中、中职学校: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市综治委日前发出合综治委〔2009〕46号通知,要求做好小区治安防控工作。根据该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学校生活区治安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生活区治安防控工作。要引导教职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特别要增强对“三类”可防性案件(指入室盗窃、入室抢劫、撬盗机动车)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做到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减少入室盗窃等侵财案件的发生。
二、学校生活区要健全值班室,配齐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加强巡逻,对进入生活区的车辆和陌生人员要做到有询问、有登记。
三、居住在校外住宅小区的教职工,要积极参与并配合所在小区的治安管理。居住在“三无小区”(指无主管单位、无物业管理、无人防的小区)的教职工,更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
四、学校要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弘扬正气,见义勇为,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确保“两节”期间平安稳定。
合肥市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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